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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办法将改革

来源:    2007-09-26 字体:[ ] ~我要投稿!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研究改革当前正在实行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取办法,以适应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周伯华说,对个体工商户收取管理费的做法,是根据上个世纪80年代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了很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市场整体的发育,现在提出是否继续收取管理费的问题是可以理解的。

  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个体工商户达2621.4万户,从业人员5309万人,注册资金数额7034.7亿元。

  人民日报·富子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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