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law.com - 新纪法律网

您的位置新纪法律网 > 合同法律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2008-10-22 10:25:56 来源: 作者: 【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

    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用户名:新注册) 密码: 验证码: 匿名:
评论总数: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站 长: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 杨永斌律师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 22 号(仓边路附近)

来所法律咨询按规定标准收取律师费用(不低于200元/小时)手机:133 1883 5148

Xjla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新纪法律网

粤ICP备080074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