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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2008-10-22 10:25:56 来源: 作者: 【

  国务院部门规章能否设定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法草案审议过程中的热门话题之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表示,国务院部门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在本法施行后,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予以确认。

  在22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向会议报告了行政许可法草案的审议结果。他说,国务院提请审议的行政许可法草案,未赋予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本届常委会对草案进行三审时,有的委员建议增加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国务院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决定取消国务院部门规章的行政许可设定权,是经过认真研究的,主要的考虑是各部门不宜自我授权,为本部门或本系统设定和扩大权力。至于各部门已经发布的确需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在本法施行后,可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予以确认。法律委员会建议这个问题按照国务院的意见处理。

  根据修改后的草案,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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